4月12日16时40分左右,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左各庄中队巡逻民警对一辆校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是C1。该驾驶人称,其只是代替校车驾驶人送幼儿园的孩子回家。
民警将车上的孩子送回幼儿园,将驾驶人、幼儿园负责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该驾驶人已因准驾不符合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4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同时,幼儿园负责人因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处罚。 赵志鹏 吕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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