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名县李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县城二铺街与元城街交叉路口由南向西左转时,未按照交通规则进行左转待转或者迂回通过,而是全然不顾南北车辆正在快速直行,想“闯红灯”侥幸加速转弯,被一辆直行面包车撞倒。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李女士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和腿部摔倒时不同程度受伤。
大名交警到达现场后经过勘查认定,李女士因“闯红灯”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左转弯未正确迂回行驶,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牛敏 郭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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