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琳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关于“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4月12日,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安排,开展了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专项监督治理活动,深入实地督促旅馆业经营者时刻绷紧未成年人保护之弦。
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小源来啦”未检工作室成员重点查看经营单位的住宿登记电子记录册、公共视频记录,现场向工作人员核实是否严格落实“一人一证”实名入住登记制度;排查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上墙“五必须”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禁赌、禁毒等内容的宣传海报和标志;是否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入住,以及无监护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是否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等情况。
针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不按规定查验登记身份信息、未与未成年人监护人取得联系、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等问题,工作室成员在现场一一指出,并向经营者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引导经营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业自律意识,依法履行经营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