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璐)近日,定州市人民法院联合基层政府、村委会等,通过联合调解、强制执行,促使一起邻里纠纷的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受到群众一致肯定。
定州市某村马某权和马某永为多年邻里。2021年,马某权沿着马某永宅基的墙角以排水名义挖筑了一条深沟,影响到马某永家的房屋建筑安全。马某永心生怨气,在自家南侧的村路上种植了树木,并堆积大量农畜粪便,阻碍了马某权一家的通行便利。
为此,双方闹得不可开交,诉至法院。法院经过二审,判决马某永移除非法占道的障碍物、恢复路面平整,马某权同期内填平威胁到马某永家住宅安全的排水沟。判决后,双方均要求对方先予履行,为此僵持了半年。
立案执行后,定州市法院执行法官赵士哲认为此案执行难点有三个,一是涉案道路恢复需移栽树木,树木砍伐处置均需乡镇授权,执行法官虽有办案权,却无相关处置权;二是双方积怨较深,被执行人明确表达了拒执态度,执行潜在风险较大,当事人或采取不法措施阻拦执行;三是执行后双方的矛盾仍有复发可能。对此,执行法官及时向定州市法院审判委员会汇报了案情,协调该乡乡长,组建执行案件临时协同专班,拟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执行当日,法院执行干警、法警协同派出所民警合力维持现场秩序。执行法官带领团队填平排水沟,同时由综合执法队队员负责移栽处置占道的树木、清理占道垃圾,恢复道路原貌。
执法过程中,马某权之母到场阻拦综合执法队实施清理。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办案法官并未要求法警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在同乡长沟通后,邀请村干部和当事人其他亲属进行规劝。当事人经耐心释法,认识到自己行为已违法,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前往村委会同马某永进行调解和谈。
最终,这场邻里纠纷得以妥当化解,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表示认同,在法院的见证下达成了和解。
办案法官介绍,本案为典型的邻里纠纷,看似简单却有着诸多潜在风险,执行不当容易激化加剧矛盾。这就要求执行法官深入调查纠纷背后根源,发现并排查执行隐患点,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尽可能地促成和解,切实防范案结事不了。同时还需积极开展多元协同的执行方式,联合基层政府、村委会及其他力量开展执行工作,降低执行风险,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执行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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