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秦皇岛市司法局以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为导向,制定实施制度保障、执法规范、矛盾化解、综合服务、改革创新等五大系统工程,打出了一套覆盖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的“组合拳”,全面提升城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实施制度保障工程。健全市场主体多元参与政府立法机制,把充分征求市场主体意见作为涉企立法的重要环节,制定202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9项。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防止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带病运行”。分类制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裁量权基准,指导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等领域制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和实施程序。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从制度层面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执法规范工程。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最大程度减少违法执法对企业的影响。实施基层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行动,突出解决市场主体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12348热线联动机制,推动涉企投诉“接诉即办”快速反应常态化。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全过程培训,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实施矛盾化解工程。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人民调解“勇创新、强质效、亮品牌”专项活动,指导县区深入企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00余件。通过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开展仲裁助企纾困专项行动,降低企业风控成本。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专业实践优势,通过设立律师调解室、参与诉前调解、(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