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杨兰慧
5月的一天,细雨绵绵,献县村民臧先生冒雨骑车来到献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将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赢得百姓心”的锦旗送到人民调解员赵秋允的手中,感谢她为自己家解决了近半年来的烦心事,让他妻子杨女士打工受伤后的赔偿终于有了着落。
原来,臧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在献县某镇农场打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协议。今年2月15日,杨女士在工作中不慎从三轮车上摔下来,摔断了右手腕。当时,农场负责人将杨女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负担了医疗费用。两个月后,杨女士的伤情还未痊愈,农场便不再负担医疗费用,农场负责人也不再现身。臧先生多次找到农场想讨要说法,均未见到农场负责人。杨女士的手术因未达到预期效果,臧先生多次找医院提出经济赔偿,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臧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献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提交了调解申请。
接到臧先生的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指派了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赵秋允作为主调解人,与当事人对接。因农场负责人联系不上,赵秋允就找到农场所在乡政府包片人员,通过乡政府人员的帮助,与农场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赵秋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临时雇用人员的赔偿规定,与农场负责人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沟通协调,情、理、法并用进行调解。历时一周时间,农场负责人终于同意支付给臧先生部分经济补偿。此后,在调解员的多次联系、推进下,双方于4月29日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与此同时,赵秋允还与当事医院沟通调解医患纠纷,起初医院方面态度坚决,认为院方没有过错,拒不赔偿,赵秋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对院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医院负责人办公时间繁忙,她就利用下班时间上门沟通。最终,医院负责人被她的诚意打动,答应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臧先生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臧先生与农场、医院之间的纠纷最终都得到妥善解决,心怀感激之情的臧先生冒雨送来锦旗,向司法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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