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某工程公司(简称杭州公司)的委托律师找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帮助化解一桩涉及200多万元资金的欠款纠纷。
调解员康炳初、刘会珍耐心听取了该委托律师的事情陈述。原来,杭州公司通过招标,承揽了河北某建筑公司(简称河北公司)在江苏多地的公路建筑基础工程,并保质保量按时交工。不料,工程验收合格后,河北公司却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该委托律师表示:工程在外省,如果选择打官司,就需到施工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财力、物力、人力、精力不知要耗费多少。他们知道和相信鹿泉人民调解的能力,因此解决这一纠纷首选人民调解。
带着群众的信任,鹿泉区人民调解员康炳初、王会珍充分了解矛盾根源后,制定了周密的调解方案,并且选择“背对背”协商、“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巧妙化解此纠纷。
调解员首先与当事人双方进行“背对背”的电话沟通协商,通过线上调解,解开双方的心结。
河北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该工程分多段建设,目前尚未全部竣工验收。待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拿到工程款,因此当时无法向杭州公司支付工程款。调解员对其劝解,守法与诚信,是企业发展之根本,双方既有合同约定,就要认真对待,建议河北公司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杭州公司支付工程款。同时,调解员联系委托律师,讲明分期付款,既不伤和气,也能拿到钱。这样做,比打官司省时省力,应与杭州公司积极沟通,接受对方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
随后,经过两天时间的酝酿,调解员感觉双方应该对问题有了正确意见,在第三天开始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双方当事人准时走进鹿泉区人民调委会调解室,调解员把守法与诚信、合作与共赢有机结合,以案释法、以法通理、以理化情。河北公司负责人认识到欠款对企业会造成怎样的不良影响后,思想有所转变。调解员抓住时机,拿出提前拟好的分期还款协议,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员不懈努力,河北公司负责人答应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全部工程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看着棘手的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中巧妙化解,杭州公司委托律师当即表示:“人民调解员心系企业稳定,情系社会和谐,对企业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不遗余力予以化解,仅用一下午的时间,200多万元的欠款就有了着落,真是帮了我们企业的大忙。他们诚心诚意帮助我们双方当事企业甩掉‘包袱’,迈上专心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真心感谢鹿泉人民调解!”
鲍娜军 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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