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立珍)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从快从速解决矛盾,诉前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和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承运李某货物,不成想,运货车辆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及部分货物受损。张某将货物拉回,双方协商货物损失数额,李某要求赔偿2万元,张某认为数额太高不同意。后张某去维修车辆,李某阻拦并扣留了张某车辆,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张某起诉要求李某返还车辆。
为及时化解矛盾,城关法庭干警立即传唤李某进行诉前调解,释法明理,告知李某私自扣留车辆是不对的,货物损失可以协商解决。李某认可扣留了张某车辆,称货物受损后跟货主沟通不愉快,加之张某态度也不好,自己赌气说了2万元,具体货物损失数额需要与货主联系确定。
了解基本情况后,法庭干警分析长途货运的注意事项,明确指出大家为了生计奔波都不容易,作为合作伙伴,彼此应该相互体谅。在法庭干警耐心劝说下,李某确定了货物损失数额,张某也同意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场赔偿李某8000元,张某将货车开走,李某予以协助,该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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