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李姿 记者 刘彬)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伍仁桥法庭法官经耐心工作,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现场履行了部分货款,切实维护了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张某种植药材期间花费5万余元从邢某处购买了一批化肥,之后称因化肥质量有问题造成了药材受损,一直未支付化肥款。邢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及时支付货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张凯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小,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双方的态度逐渐从情绪激动转变为接受调解。在双方激动情绪缓解后,法官又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很快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愿意放弃利息和部分货款,来补偿被告因药材受损造成的损失。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付了1万余元货款,并承诺剩余货款将按期给付。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