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吴童)5月17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经过不懈努力,积极沟通,在网上温情审理,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4月2日早晨,赵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与相向而行的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孙某花费2万元修理车辆,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给孙某修车费后,诉至法院向赵某追偿,请求判令赵某支付2万元修车费用。
立案后,承办法官经仔细查阅案卷,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通过向被告赵某询问,得知其父母身体不好,妻子刚生育在家待业,仅靠赵某一人送外卖维持生活,生活较困难,无法一次性赔付,希望分期偿还。原告保险公司开始不愿接受此方案。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法官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耐心做工作。保险公司了解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和真实意愿后,做出了让步,同意进行协商。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和目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选择被告赵某送外卖间隙,运用线上方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悉心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法院当庭作出民事调解书,各方当事人当即签收,至此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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