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潘东东 王继方)5月26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马庄人民法庭在某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64岁的高某某育有二子,丈夫已去世,高某某近年来因病瘫痪在床,且伴有多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大儿子林某甲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既未支付赡养费,也未曾探望。二儿子林某乙常年在外工作,偶尔回家照看母亲,且其收入无法负担母亲的全部生活及医疗费用。高某某诉至法庭,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马庄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且赡养纠纷案件是农村多发纠纷,具有普遍教育意义,遂决定到原告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法官与被告林某甲联系,林某甲称其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无力赡养老人。
经传唤,林某甲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高某某表示其需要专人护理,要求在二儿子家中居住,大儿子负担赡养费。承办法官深入了解矛盾根源及各方真实想法,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分析并劝诫。最终,林某乙表示同意高某某的诉讼请求,马庄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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