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佟怡汲 陈林)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灵活采取执行措施,精准保全,顺利促成一起涉企纠纷案件的执行和解,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原告某建筑材料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多付货款170.1万元及相应利息。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批分期支付货款。但在履行过程中,被告资金链面临断裂,履行了部分应支付货款后,无力继续履行,原告依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徐水区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在得知账户被冻结后,找到法院要求执行和解,表示将积极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只是苦于资金链快断裂现状,希望宽限一些时日。
执行局干警在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经营现状后,多次与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与调解。执行法官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站在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角度,本着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做双方调解工作,力促案结事了。最终,经双方沟通,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变更保全措施。法院随即解封被执行人基本账户,为双方争取半个月的时间盘活资金,进而促使被执行人按照调解协议继续履行给付货款义务。
徐水区法院通过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采取变更保全措施的方式做到精准保全,既充分兼顾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财产保全效益的最大化,有效地发挥了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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