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6日
第04版:民生

省会鹿泉法院耐心执结腾房案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王一鑫 穆晶玉

“感谢你们依法执行,更感谢你们带着爱心透彻地释法说理,不仅帮了我,也帮我的大哥解决了一桩烦心事!”5月24日一早,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的电话里,传来一起案件当事人贡某乙的感谢声。

该案申请人贡某乙与被执行人贡某甲系同胞兄弟。1988年,其父母为三兄弟订立分家清单,约定长子贡某甲分得祖居老院,次子贡某乙分得村北新院,三子贡某丙分得村西院子。分家后,贡某甲一家三口一直居住在祖居老院,后因该房屋倒塌,导致无处可住。征得贡某乙同意后,贡某甲于2017年2月搬至贡某乙分得的村北新院居住。2019年4月,贡某乙以翻建房屋为由,让贡某甲一家三口搬出,却屡遭拒绝。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贡某甲一家三口在规定时间内从涉案房屋中搬出。

2020年7月,贡某乙以贡某甲拒不搬离其房屋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的一纸裁定之后,胜诉人的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鹿泉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经过充分协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贡某甲向贡某乙支付1200元房屋占用费后,可继续住至2021年10月1日。然而限期已过,贡某甲一家仍不搬离涉案房屋。2022年4月,贡某乙提出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法院尽快执行,让三名被执行人从其房屋中搬出。

执行干警进一步调查得知,贡某甲原有房屋倒塌,确已无法居住,其与妻子久病缠身,常年吃药,加之其子没有固定工作,全家收入甚微,实在无力翻建房屋,因此拒不腾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不激化兄弟之间矛盾,执行干警决定用决心与爱心攻克执行难题。他们多次走访该村村委会、镇政府,为被执行人协调暂时安身之处。其间,虽有热心村民推荐过几处闲置房屋,但执行干警实地查看发现,要么屋子破败不堪,要么无水电等基础设施,均不能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活。后执行干警又多处协调,终于为被执行人找到一处水电气齐全且适宜居住的房屋。

执行当日,执行干警再次对贡某甲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用法用情用理取得其配合,腾房行动顺利展开。

当日16时许,天空乌云密布。执行干警担心一旦突然下雨,贡某甲一家来不及归置院内东西,便齐心协力帮助将家电、摆设等小件物品搬至屋内,并将大件物品抬至遮挡处才放心地离开。

这次腾退房屋执行行动,从8时开始,至17时结束,全程在区检察院、镇政府、村委会派员见证下进行,充分彰显了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决心和司法为民的情怀,有力地保障了胜诉人权益,也对被执行人注入了更多爱心和关怀。至此,笼罩在贡某乙和哥哥家的阴云,终于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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