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5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5.05元引发的网购纠纷

□ 周丽宏 李爽

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凉水河法庭受理了一起由网络购物引发纠纷的案件。该案案情相对简单,但法理不容忽视。

周某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个白炽灯,花费人民币5.05元,货物收到后,经过测试,白炽灯不亮遂丢弃。周某随后与卖家沟通,卖家承诺“将损坏的白炽灯寄回,重新邮寄新的白炽灯”,但是,周某称已经将损坏的白炽灯丢弃无法寄回,双方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周某进行了“仅退款”处理,购物平台进行强制退款,因此卖家不仅损失了货物,而且损失了货款。

卖家提供有关诉讼材料诉至青龙法院,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原告所提诉请合情合理,被告认为物品损坏已丢弃,虽金额较小,但也不能吃亏,所以进行了未退货仅退款处理。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讲述网络购物也需遵守一定规则,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才不会侵犯他人的权益。最终,双方调解结案,被告不仅赔偿了购物款5.05元,还对原告进行了额外的补偿。

没有经过卖家同意,买家直接选择仅退款不退货,这样是不合法的。在互联网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以网络为载体的商品交易不再受空间、时间、种类的限制,小到一粒纽扣,大到一套房屋,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对于交易双方而言,不论商品价值高低,都应秉持诚信原则,遵守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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