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然然 何昊)“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给俺们解决了大问题”“你们是俺们老百姓的贴心人啊”……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30余名群众代表专程赶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该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及行政庭法官赠送锦旗,纷纷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表达谢意。
事情追溯到2021年2月,峰峰矿区某村实施村庄改造,165户村民因对村委会房屋改造安置协议不满,起诉到邯郸市中院,请求确认房屋改造安置协议无效。邯郸市中院审查后认为,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根据相关规定将案件分别指定武安市法院和永年区法院管辖。
邯郸市中院行政庭指导基层法院,创新实践“行政类案示范审理”机制审理该案,决定选取5起案件进行精审快判。起初当事人对示范审理存在一定抵触心理。办案法官经多次与当事人和委托律师耐心讲解、协商沟通,最终打消当事人顾虑,同意从中选取了5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示范立案、开庭、审理。该5起案件经基层法院审理判决后,案件上诉到邯郸市中院,邯郸市中院依法审理判决。
邯郸市中院积极适用类案示范审理机制,通过对该5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审理、判决,发挥示范案件生效裁判的示范作用,促进其他与示范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基本相同的平行案件高效解决。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邯郸市中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托行政争议化解平台,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对接开展协调工作,联合开展类案协调化解工作。法官经过4个月的耐心调解,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多数村民和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已有100多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主动申请撤诉。至此,这起案涉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体性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实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行政案件示范审理方式,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统一裁判标准,公正、高效审理系列行政案件,而且会给当事人带来明确的诉讼结果预期,利于各方提出更为合理、更易于接受的调解方案,为案件纠纷实现多元化解创造条件,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日前,邯郸市中院出台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类案示范审理的实施细则》,配套制作了《类案示范审理告知书》《类案示范审理流程图》,力促类案示范审理机制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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