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常贵民 冯子洇)“阜平法院执行力度真大,感谢你们为我们小微企业保驾护航。”近日,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王某某感激地说道。
原来,宋某某从某混凝土公司购买了一批球磨砂和机制砂,但只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经该公司多次催要一直未予给付,无奈该公司只能起诉。在审理过程中,经阜平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剩余货款宋某某于2023年1月20日给付1万元,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16629元。调解书生效后,宋某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该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办案法官也多次联系宋某某,但宋某某一直找借口不予履行,后来甚至不接办案法官电话。法院干警将宋某某成功拘传至法院。看到法院动了真格的,宋某某胆怯了。办案法官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不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宋某某将全部货款偿还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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