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宋一哲)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巨鹿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访县内多个司法所,就辖区内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高墙外”的刑事执行工作安全稳定。
通过实地查阅台账、听取介绍、现场视频抽查等方式,检察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日常报到、APP打卡、公益劳动、集中学习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与社矫负责人员开展座谈,细致了解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监管情况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建议:要突出重点,抓好监管执法重要环节,全面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家庭婚姻、工作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条件从严管理,严防出现脱管情况,同时做好常态化风险排查;聚焦重心,严格落实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的政策,安排专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矫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做好社区矫正风险的源头防范,对重点人员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监管方式;关注民心,做实心理辅导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管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对思想有异常波动、与他人发生矛盾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情绪疏导、纠纷化解,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此次监督检查,巨鹿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以“检察力量”促进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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