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范清雪
“本以为爸妈不要我了,就在我失望无助准备放弃的时候,幸好遇到了您,赋予我人生路上继续前行的勇气,帮助我重新拥有了一个温暖的家!”6月5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收到了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洪(化名)的信息,深感欣慰之余,抬头将目光投向了一摞摞卷宗材料……
2021年3月9日,16周岁的小洪从一家二手手机店盗窃价值2680元的手机一部。案发后其主动投案,退赃退赔,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同年9月15日,小洪在乘坐火车期间再次窃取他人行李箱,价值950余元,案发后退赃退赔。2022年6月9日,小洪又因朋友义气参与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审查逮捕环节,检察机关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依法不捕。2022年12月,曲周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在小洪接二连三“闯祸”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曲周检察院联合青少年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评估,发现小洪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将其交由祖母照顾,平时电话沟通极少,仅逢年过节时回家。父母对小洪的教育问题不够重视,缺乏沟通和陪伴,虽偶有管教,也多以命令指责为主,导致小洪遇事不愿与父母沟通。升入初中后,恰逢青春期,小洪开始出现厌学、抽烟、喝酒、文身、不良交友等偏差行为,小洪父母对其性格、行为上的改变没有及时察觉并给予正确引导,存在疏于管教问题,确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孩子需要父母的亲情陪伴,办案人员经与小洪的父母反复沟通,考虑到生计问题,决定由父母一方回到家乡工作生活,以更好陪伴孩子。检察机关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小洪监护人改变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加强对孩子陪伴和正向沟通。之后,曲周检察院联合专业社工、妇联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以家庭教育评估报告为参考,制定精准化诊疗式辅导方案,辅导内容涵盖亲子沟通技巧、家长情绪管理、亲子共同成长等,同时检察官每月定期回访考察指导效果。回访时检察官发现,家庭亲子关系明显改善,小洪的父母能够积极配合,认真反思,关注孩子成长。
依托“润苗工程”,未检工作站实施精准帮教,引导小洪正确认知,从而促使自我转变。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检察机关联合社工、妇联、团委等与小洪多次互动交流、面谈,在共同强化小洪规则意识的同时,激发其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寻求就业的意愿。社工及时鼓励小洪改变与成长,并帮助联系与其能力、兴趣相匹配的职业资源。有了父母的鼓励和支持,小洪感受到家庭关怀、社会接纳,逐渐找回了自信,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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