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梁晓宇)近日,蔚县人民检察院、蔚县林(草)长办合力共建的“林(草)长+检察长”生态修复基地,在涌泉庄乡卜南堡村设立。
该基地占地100余亩,集林业资源司法修复、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进行替代性修复、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等模式,强化侵权责任人修复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实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并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活动,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片林草、恢复一方生态的社会效果。
此举既是蔚县检察院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办案模式的有益尝试。蔚县检察院表示,将以基地启动为起点,常态化开展补植补种生态修复活动,落实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机制,服务保障全县森林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为守护蔚县天蓝地绿水秀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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