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06日
第06版:平安·基层

买卖双方因农药款闹矛盾 法官情法交融调解化纠纷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耿迎澳)6月27日,顺平县人民法院安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农药款,矛盾双方打开心结,握手言和。

王某在顺平经营一家门市,经销化肥农药等产品。2022年4月至9月,王某持续向李某供应农药化肥产品,经过双方对账,李某共欠王某货款7141元。李某称之所以未能给付货款是因为王某提供的农药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导致所种植的几亩桃树长出来的桃子大部分都成了“花脸”,无法对外销售,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双方争执不下,王某便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证据材料,了解到此案数额不大,但双方矛盾比较激烈。一方主张归还货款,另一方主张产品质量有问题,二人你一句我一句争执不下。为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法官决定转变工作思路,将双方叫到法院,采取“背对背谈心、面对面诠释”的调解方法,耐心细致地倾听双方的心声,并从法理、情理出发,向被告李某阐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的买卖合同依法有效,给付货款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不偿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原告王某换位思考、互相体谅,被告的桃树使用农药后没有结出正常的桃子,卖不出好价钱,被告也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最终,法理与情理的碰撞消除了双方的心理对抗,被告同意给付原告农药款,原告也主动在数额上作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通过手机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了原告农药款,双方脸上均露出满意的笑容,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3-07-06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57593.html 1 买卖双方因农药款闹矛盾 法官情法交融调解化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