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王萌萌)6月29日,任丘市人民法院鄚州法庭对一起无效婚姻案件当事人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这也是该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这是一起因无效婚姻引起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被告杨某某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原告曹某再次登记结婚,并在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后杨某某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同时法院宣告杨某某与曹某婚姻无效。该案对当事人及家属有着较大影响,尤其是对孩子影响更大。承办法官李希在主持调解的过程中发现,该案如处理不好,对未成年人既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会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严重的还可能会对以后的人生产生负面影响。为了让父母双方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办法官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长以及婚姻关系解除后父母双方如何配合进行家庭教育等进行了指导。
案件调解完毕后,承办法官根据该案实际情况,给双方当事人下发《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承诺书”“告知书”的形式促使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承诺书、告知书,表示今后会按照要求,共同协商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第一责任。杨某某更表示不会因为自己所犯过错影响到孩子,也不会因为婚姻无效而疏远两个孩子,会尽到自己作为父亲的职责。曹某也表示会配合杨某某一起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让孩子有一个快乐、健康的生活环境。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