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乡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聘用县级退休老干部、基层党组织党委书记、优秀校长、专职婚调员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人做专职调解员,在诉、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图为7月5日,基层调解员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范钦龙 摄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