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薛芹)近日,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案件质量,以“素能跃升年”为抓手,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助推司法办案规范化。
为了真正把问题找出来、查透彻、摆清楚,按照相关规定,冀中地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关提示》,对2023年5月之前办结的63件案件逐案逐卷解剖过筛,深入检查、分析和评价案件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当下提出、当面讨论,评查效果立竿见影。类似的集体“把脉会诊”,冀中地区检察院每季度都会开展,通过“面对面”评查,实现“零距离”监督。
此外,冀中地区检察院在日常案件办理中随时“把脉”,打好“预防针”。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该院开展流程监控,及时预防、提示、纠正案件办理程序中的问题,实现事前监督,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案件办结后,该院及时督促处室订卷、交卷、评卷,实现“一案一结,一交一评”。对于办理的案件,他们开展类案监督,及时发现类案中存在的共性、普遍问题,督促整改。
为了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冀中地区检察院不仅在规范案件流程、提升案卷质量上下足功夫,在办案实体方面更是严格把关。例如针对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该院制定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提示》,成立“减假暂”办案组,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重点“减假暂”案件开展公开听证,确保减刑条件一致性、公正性;在巡回检察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按照“一问题一卷宗”的标准,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对于驻狱检察室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讨论,组织调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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