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解寒晓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在涞水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调解室”,人们时常能看到一位个头不高、戴着茶色老花镜的老同志,大部分时间里,她都是面带微笑,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耐心调解纠纷。她是涞水法院退休法官、法院特邀调解员杨秋芬。
今年5月,张某向法院起诉称,2017年4月,被告李某承包了某村一劳务工程并找到原告张某为其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同年9月该工程完工。经结算,李某应支付张某劳务费10000元,李某曾承诺工程完工即支付劳务费,但如今工程完工已近6年,李某仍找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劳务费事项。
杨秋芬接受委派调解后,立即联系当事人开展案情调查。但李某好似故意躲着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或直接挂断。“骑上车,咱们为农民工讨薪去!”60多岁的杨秋芬和书记员一起蹬上自行车就出发了。
面对到访的调解员,李某表示:“我拿不出钱,我承包的工程方也没给我钱呢!”杨秋芬一方面安抚李某的情绪,另一方面与其深入沟通,“人家是因为跟你乡里乡亲信任你才跟着你一起干,现在因为10000元的劳务费闹上法庭不值得……走司法程序判决了还得执行你,变成‘老赖’闹出去多不好看……”杨秋芬用朴实的语言为李某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付清张某劳务费10000元。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高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起诉离婚,称被告张某经常对其进行殴打,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希望婚生子由其抚养,被告依法承担抚养费。
杨秋芬接到起诉材料后,马上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被告同意离婚,原告高某表示希望能与被告在法院见面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但其在外地工作不方便请假,询问能否将调解时间约在周六。于是,周六那天,杨秋芬早早地来到了工作岗位,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看似简单的小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心头大事,必须对每一个案件保持敬畏之心!”杨秋芬时常告诫身边的年轻法官。
工作之余,杨秋芬依旧加强对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典型调解案例的学习。她说:“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我的内心就特别充盈,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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