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佳璇 梁慎思)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不到两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二十余年涉企纠纷,推动纠纷高效率、低成本解决。
原告李某系被告华北油田某公司员工,工作期间曾向公司预先支取出差费用。2000年10月24日,李某在被告处进行项目投资,交纳项目投资款2万元,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原告因个人原因,没能及时报销出差费用。2002年12月,被告将原告的2万元项目投资款冲抵预支的出差费用,2003年9月又将原告住房公积金5000余元冲抵其所预支的出差费用。原告李某认为,被告不应将自己项目投资款、住房公积金及相应利息占为己有,并以此为由多次与被告公司交涉,双方矛盾逐渐激化。近日,李某将某公司诉至法院。
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原告诉求及案情后,认为虽然该案件涉及矛盾纠纷持续时间较长,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更有助于解决矛盾。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基础上,法官决定将该案分流至华北油田特邀调解员工作站。
特邀调解员韩泽成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为当事双方做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将原告的投资款、住房公积金及利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原告。达成协议后,为防止反悔,特邀调解员联系法院,申请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当时已是中午12时,任丘市法院立案庭第四速裁团队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出具司法确认条件,当即出具裁定书进行确认。12时40分,法官将司法确认裁定书送达当事人手中,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这起长达二十余年的矛盾纠纷顺利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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