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子杰
1978年我还是一名高中生,我所就读的学校围墙外就是那条全县(1990年撤县划市)唯一的一条石子路——沧(州)黄(骅)公路。公路上一天看不到几辆车。每到星期日我们几个同学结伴游玩的时候,能在大街上看到一台草绿色的摩托车,听一个同学(他父亲在交通队工作)讲,那是交通队的摩托车。那台摩托车虽然笨重且冒着黑烟,但是我依然十分羡慕那个骑着摩托车、穿着蓝色警服的警察。
1984年从部队复员来交通队报到上班前,我以为这个管车的单位一定有很多的警用车辆。可是上了班我才知道,单位里就有一台老掉了牙的“苏联嘎斯69”吉普车。就是这一台车,要完成上路检查车辆、勘查交通事故现场、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到上级业务机关开会或报表的所有任务。车只有一台,可是专职驾驶员有好几个,为的是工作忙起来的时候人歇车不歇。
刚到单位的前两个月,我和两名同志负责在海边的一条省道上检查车辆,从单位到工作地点有三十公里的路程,我们每天都搭车上班。当时单位有规定,搭车不能坐进驾驶室,所以我们三个人就挤在货车车厢里。晴天还好,要是赶上雨天,就会成为落鸡汤。别看搭车上下班,但我们从未耽误过一天工作。
那时我们几个同学都没有成家,常常聚在一起聊天。有一天到同学家玩,同学的父亲曾经是我们公安局的领导,问我工作怎样,我说:“工作还可以,就是要搭车上下班。”老人家看到我有抱怨的情绪,就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实足(方言,满足的意思)吧!现在你们的工作条件比我们那时强多了。(一九)五零年我到东北办案子,在林海雪原里走过七天五宿。1952年2月我带领两名同志到保定执行任务,是骑着两辆自行车去的。你们现在有车搭就不错了。小子,好好干吧!以后你们每人都会有一辆警车的。”
两个月后,我调到了交通事故处理组。那时单位对交通事故处理用车一向倾斜,但如果事故现场多了,车就不够用了,我们出现场或是去调查交通事故时,搭过货车、拖拉机,还搭过马车。有一次晚上出现场,那辆破旧的吉普车抛了锚,我们被困在荒郊野外。当时没有通信工具,我就搭了一台刚拉过牛的货车回单位求援。下车后,我的衣服上、鞋上沾满了牛粪。那时,我们多么渴望有一台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啊!
1987年我们有了两台制式警车,一台是“红星”面包车,一台是“桑塔纳”轿车,两台车上都安装了当时还很少见的长条警灯。在出现场或执行任务时,警灯闪烁,警笛声声,吸引了很多人驻足观看。再以后,单位又陆续购进了多台“泰山-750”侧三轮摩托车和吉普车,同志们终于结束了搭车的历史。“每人都有一台警车”的愿望真的变成了现实。
时代变迁,沧海桑田。随着警用装备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警车成为我们执行任务时形影不离的亲密战友。现在,我们每个公路巡警中队都有四五台警车,用于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法;事故处理也有了四五台警车,不论什么天气、什么时间,都能做到召之即来。警车多了,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白天,一台台巡逻的警车,警灯闪烁,警笛声声,就像一座座流动的岗亭,使川流不息的人海、车流有序地行进;夜间,警车闪烁着警灯,给人们送去平安的讯息。在路上,人们只要看到警车,就增加了安全感,行车走路更加放心。
现在很多城市的公安机关还装备了警用飞机,使警务工作如虎添翼。我期盼在不远的将来,在我们小城的上空,也能看到我们自己的警用飞机。相信这个愿望也一定能实现。
(作者单位:黄骅市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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