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解寒晓)7月13日,涞水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欠薪案,获当事人称赞。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勾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勾某名下银行卡、支付宝账户等进行冻结,但均无财产信息。执行干警迅速联系被执行人勾某,责令其履行支付义务。但勾某声称自己在外地,并多次找借口拒绝支付工资,执行干警反复沟通、催促,工作仍无进展。
7月13日,执行干警收到消息,被执行人勾某此刻就在家中。“18270元的工资,拖欠申请执行人两年之久,咱们一定要见着人,争取一天结案!”执行干警拿起卷宗一边往外走,一边向同事讲述案件基本情况。
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被执行人勾某态度依然很强硬。执行干警向其出示拘留决定书后,将其带回法院并通知其家属到场。在法院,执行干警对勾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法治教育和政策引导,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足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干警既对被执行人释放了文明执法的善意,又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威慑,打消其拖延履行的侥幸心理。勾某终于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及事情的严重性,通过家属当场将拖欠的18270元工资支付给了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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