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扈会英 王丽
“衡水湖就是咱们衡水人的‘幸福湖’,每天早上迎着初升的太阳,听着叽叽喳喳的百鸟欢歌,多幸福啊!咱们大家都要发挥力量,好好保护好咱们的‘幸福湖’。”近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衡水湖附近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一名正在此健身的市民得知检察机关刚刚办结一起涉衡水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后表示。
今年4月,桃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公益诉讼志愿者”小程序后台,接收到了4条涉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衡水湖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引发土壤污染,违法垂钓行为引发生物资源破坏和卖鱼商贩违法排放宰鱼产生的血水、内脏、鱼鳞等,严重损害衡水湖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
收到线索后,桃城区检察院迅速行动,组建“技术+公益诉讼”专业取证小组,携带无人机、摄像机以及快检设备等到涉案地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无人机高空测量,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5处,面积超过300平方米。通过快速水质检测,发现临湖卖鱼商贩对衡水湖水质确实造成污染。通过摄像机拍照固定了违法垂钓行为。
“衡水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事实能够证实,且调查取证情况与志愿者在微信小程序上传的现场图片内容基本一致。”办案组经综合研判认为已经符合立案条件,遂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4月18日,桃城区检察院对此立案调查,并于同日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议。磋商会议上,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达成共识,统筹多方力量致力解决衡水湖周边垂钓、垃圾污染等问题。
磋商会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整改。他们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在垂钓聚集区安装隔离防护栏,在重点位置架设监控喊话设备防止违法垂钓,同时还开展“水陆”同步巡逻,对发现的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垃圾污染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违法垂钓问题及时制止和驱逐。其间,检察机关对此进行依法监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整改落实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衡水湖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了明显进展。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将办案结果在微信小程序上及时进行了回复,得到志愿者的肯定和认可。
为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效,桃城区检察院与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局、衡水湖生态环境滨湖新区分局和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等四家单位签订了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与冀州区检察院签订了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依托机制建立,力求凝心聚力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向更深、更实里走。
5月中旬,桃城区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衡水湖周边烧烤问题时有发生,烧烤产生的烟尘对自然保护区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烧烤产生的垃圾对土壤安全存在隐患,进入汛期后,垃圾极易随雨水直排进湖,危害衡水湖的水质安全。依托协作机制中关于“建立完善公益诉讼磋商机制”的具体规定,秉承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桃城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就衡水湖周边烧烤问题治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阶段治理,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解决。
“检察蓝”依法守护“生态绿”,桃城区检察院以 “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志愿者” 办案模式,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守护衡水湖湿地生态环境,受到当地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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