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项奕婷 刘小童)“这个市场人流量大,由于门前没有设置人行横道和过街设施,导致很多人翻越栏杆或者逆行,很危险,应该设置一个道口,实现便民目的。这个建议很好。” 7月17日,在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代表就是否向公安部门制发增设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检察建议进行热烈讨论。
前不久,卢龙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繁华路段的两路口之间未设置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给过往行人和环卫工人带来极大不便,行人翻越栏杆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7月17日,该院组织举行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应邀参加听证。听证会前,大家先到该涉案路段实地踏查,了解情况。听证会上,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也都发表了相应意见,对于是否向公安部门制发关于增设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检察建议达成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制发检察建议的举措。
随后,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部门在涉案道路合适位置增设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方便行人通行,并对辖区其他道路进行集中排查,全面评估人行横道等设施的设置合理性,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形成人人遵守交规的良好氛围,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办案人员介绍,该院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络,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共同守护群众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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