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董之玮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崔某解了燃眉之急在大学校园安心学习、刘某宁姐弟三人得到悉心照顾健康成长……一个个司法救助对象沐浴在法治的暖阳下,在多部门的关爱中走向新生活。近年来,献县人民检察院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解急困、暖民心、促和谐的积极作用,通过延伸触角、完善机制、协同推进,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不落下每一名需要救助的群众。
多方联动,聚力传递法治温暖
在司法救助线索获取上,献县检察院强化全院“一盘棋”的意识。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到控告申诉部门,特别是刑检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每一个案件都主动了解当事人受到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每案填写线索排查表,在案件办结时排查表随案装卷。该院还积极与其他部门建立联系,构建“1﹢N”协作机制,与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六部门规范了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流程,提高了线索处置效率,推动临时救助向持续性救助转变,共同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
在救助资金落实上,该院立足本地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每一笔救助款及时惠及困难群众。对一个家庭中救助对象较多且遭遇特别困境,而单方救助力度不足的特殊案件,该院积极争取上下级联合救助,取得较好效果。
据介绍,该院在提前介入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该家庭有一个7岁女儿,孩子跟着多病的爷爷奶奶生活。在对该家庭走访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该家庭为再婚家庭,被杀害的妻子的前夫因车祸死亡,两人有一个12岁男孩,案件发生后,男孩爷爷将其接回家抚养。在进一步了解中,检察官得知两个孩子的外祖父因病去世不久,外祖母因丈夫、女儿去世的双重打击造成精神抑郁,同时还得照顾一个上学的儿子和一个瘫痪在床的公公,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资金不足,该院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了联合救助申请,并得到支持,及时给予他们检察关爱,重燃生活希望。
把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大局
献县检察院自2021年2月至2023年2月,按照最高检部署,扎实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办理涉农司法救助案件50件,发放救助金54.8万元。专项活动中,该院强化主动、优先、及时救助理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提供绿色通道,从速审查,即刻办理。
崔某的父亲杀妻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崔某和妹妹跟随祖父母生活,家境困难。有关部门将其家庭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兄妹两人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予以资助。2022年,不幸又一次降临这个家庭,崔某住院需要支付大额费用,其家庭再次陷入困境,而彼时其正在大学读书。献县检察院获悉此线索后,由院领导领办,并成立专班,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仅用一天即研究上报,特事特办对崔某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并将线索移送乡村振兴部门给予持续关注与救助。
将“妈妈式关爱”融入被救助人生活
献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有的刑事案件导致其未成年子女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有三起发生在年轻夫妻之间。失去父母抚养的儿童极易留下心理阴影,没有经济来源的现状使他们会过早走向社会,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据此,该院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采取“司法+社会”多元救助方式,给予特殊关怀,努力改善涉困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在刘某故意杀人案中,刘某的子女刘某宁等姐弟三人都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的生活状态。献县检察院迅即将此案纳入司法救助,发放10万元救助金。同时,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妇联、团委,给三人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减免了学杂费,借助社会力量对其进行了长期上学资助,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制定了救助金交村里保管、乡里监督、定期发放的三方协管措施,将“妈妈式关爱”融入被救助人日常生活,帮助姐弟三人健康成长。此案件被评为全省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三年来,该院共办理涉困儿童司法救助14件,发放救助金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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