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7日
第03版:人生

上下楼邻居因落水管改装产生矛盾,为达到既化解纠纷又维护社区和谐的办案效果——

小区楼下,法官召开 “单元住户会议”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崔潇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让人生活得舒适顺心,可一旦出现纠纷闹上法院,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就可能成为“仇家”。7月18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牛儿庄法庭巧妙运用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赢得了整个单元楼住户的好评。

原告张某和被告刘某是某小区的住户,且是楼上楼下的邻居。长期以来,二人所住单元楼的落水管一直架在住在4楼的刘某家窗台上方,下雨时雨水总会倾泄在刘某家的窗户上,给其生活带来一定不便。由于双方所在小区是老小区,落水管问题无人管理,刘某便和张某商量把落水管进行移位,改到从张某家窗户前面经过,改管道的费用由刘某承担。

不料,水管改造完成后,张某又觉得落水管遮挡了自家视线,要求刘某重新更改落水管位置。刘某则认为起初是在征得张某同意后才改的,再次修改的话应由其承担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拆除管道并赔偿其损失。

牛儿庄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原、被告所在小区实地查看,并对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进行了梳理。考虑到管道问题关系到整个楼的排水,应在征求整个单元住户的意见后再做决定,7月15日,承办法官于当天傍晚召集单元全部10户住户召开“单元住户会议”。

在说明事情原委后,承办法官本着友睦邻里、互谅互让的原则征求了全体住户对于落水管改道的意见,并耐心为住户答疑解惑。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下,单元所有住户达成一致意见——把管道改到墙角处,费用每户均摊。如此一来,既处理好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也保障了整栋楼住户的权益。

“这次调解,把我们之间的矛盾彻底解决了,心情也舒畅了,还造福了其他住户。”事后,张某由衷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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