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节洪伟 谢杨)近日,吴桥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且醉驾无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7月31日0时27分,大队民警在华山道与金沙江路交叉口路段开展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驶近卡点,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刚一走近,民警便闻到一股酒味儿。在接受民警询问时,司机韩某某称自己喝了七八瓶啤酒。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遂带其到医院抽血检测,血液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1.7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了解得知,驾驶人韩某某当天在外聚餐喝了酒,自认为清醒,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遇到交警检查。执勤交警在对驾驶人韩某某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其只取得了A2机动车驾驶证,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交警随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韩某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对其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韩某某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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