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杨春光 王永军
“多亏了检察官对我的帮助,不然我一个残疾人,如今丈夫去世了,还要养父母和孩子,是你们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8月4日,家住承德县的李某某提起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对她的司法救助,不禁哽咽。2022年以来,承德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围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内外协作、多元救助,积极推动了困难妇女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真正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共救助困难妇女22件2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万元。
依托办案系统 全面收集救助线索
承德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办案系统,由控申部门牵头,会同案管、民行、刑检等相关业务部门,建立了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积极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内部配合,把困难妇女救助线索发现贯穿于案件受理、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民事监督、信访接待等各个环节。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性侵以及民事纠纷等案件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力赔偿导致妇女及家庭因案返贫或致贫的,及时告知被害人司法救助政策以及申请救助的方式,及时移送线索,有效实现了对困难妇女救助案件在受理、办理环节无缝对接、快速流转。
该院为了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积极与妇联、残联、团县委、教体局、乡村振兴局等会签联合救助文件,召开了帮扶救助联席会议,并就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强了协作。同时,该院加强了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在救助线索受理、立案审核等环节做好了衔接配合。对移送的重大案件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共开展联合救助3件,向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探索帮扶机制 不断提升救助效率
“如果没有检察院叔叔阿姨的救助,也许我现在还没学上呢!我一定要考上大学,为社会做贡献。”16岁的女孩钱某在接受采访时,言语中都是对承德县检察院的感激之情。
近年来,该院坚持探索多元化救助帮扶方式,通过联合纳入社会大救助体系的职能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医疗救助、生活安置、就学就业援助、教育支持、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动救助和帮扶,坚持应救尽救、因案制宜、及时精准的原则,切实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了生活难题,改善了生活条件,防止因案返贫致贫。承德县检察院还会同妇联等部门聘请了专业的心理老师,特别是针对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在给予救助金的同时及时开展了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被侵害阴影、重拾生活信心。
此外,该院摒弃了以案仅仅单一救助理念,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对涉及困难妇女权益维护的主要领域如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子女监护、人身伤害等方面及时给予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发挥检察职能 巩固司法救助效果
针对因犯罪受到侵害的被救助妇女,承德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救助工作全过程,切实打开被救助妇女的“心结”,实现司法办案有机统一,做好了困难妇女救助案后延伸工作,通过心理疏导、释法说理,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防止“案后案”的发生。在开展困难妇女救助过程中,承德县检察院注重分析案件背后的产生根源,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在办理困难妇女救助过程中,该院发现多名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根源在于监护的缺失,随即向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合理意见,督促监护人强化监护职责,切实保护了未成年女性的权益。此外,该院建立了被救助妇女跟踪回访机制,对已办结困难妇女救助案件,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掌握其生活现状及救助落实情况,将困难妇女救助工作真正做深做实做细。
推进数字检察 探索数据救助模式
近年来,承德县检察院主动顺应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探索了数据赋能司法救助工作模式,依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智能化筛查进入检察环节的涉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特殊妇女的司法救助线索。该院充分利用了检察机关业务统一应用系统中刑事案件、民事监督案件和12309信访数据,与法院裁判文书数据、执行数据和相关行政部门掌握的特殊群体数据碰撞比对,探索构建了侵害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大数据智能平台来筛查和挖掘救助线索。
此外,承德县检察院还通过办案系统对县内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重点案件进行梳理筛查,精准识别了检察和审判环节未获赔偿的被害人,及时发现需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有效提升了救助效果,目前,利用系统共筛查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30余条,通过调查核实,开展司法救助11件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