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高国跃
今年以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在优化诉讼服务、加大执行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下功夫,以高效优质的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曹妃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提高办案质效 减轻涉案企业诉讼成本
甲公司向乙公司定制了机器设备,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材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设备差价款及其他损失。曹妃甸区法院法官唐志华及时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对当事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未达成和解,原告提出质量鉴定申请。
“被告公司是一家外地企业,鉴定过程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双方都要派人参与鉴定机构的选定、资料的提交与质证、现场检测等一系列环节,增加诉讼成本。”鉴定程序启动后,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多次讲解调解的优势所在,结合案情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听取法官建议,终止鉴定程序,协商解决双方纠纷。
在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当事双方经过核算并几次调整数额,被告公司同意退还原告公司5万余元定制费。法院及时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公司当日向原告公司退还了5万余元定制费。
曹妃甸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低成本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取得最优的司法效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办理唐山某新型材料公司与成都某机器公司的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发现两个案件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提起的诉讼,关系密切,遂将两案合并调解。承办法官详细询问诉讼请求及证据情况,归纳两个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解,仅用半天就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曹妃甸区法院坚持转作风提效率,着力提升法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该院为涉营商环境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结,突出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加大诉前化解和调解力度,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时间成本,同时严禁超标的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营的影响。
深化“行政+司法” 优化法治营商“软环境”
日前,曹妃甸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受理了李某诉某单位行政处罚案、尹某诉某单位行政强制措施案、曹妃甸区某服务部诉政府采购招投标案三起行政诉讼纠纷案件,法庭负责人对具有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争议焦点。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自贸区法庭召集行政机关负责人、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和诉讼当事人面对面座谈,强化释法析理,对当事人所列存疑问题清单逐项解答,以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证据作为依托,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同时,自贸区法庭就化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行政机关及时指正,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曹妃甸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彻审判工作始终,积极深入推进“行政+司法”协助联动新机制,开展多元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力求让司法有温度也有速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提供“个性化”服务 精准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自贸区法庭负责人深入辖区某科技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运营情况,为企业发展送服务、解难题;唐海镇法庭三名干警前往某油田公司监督中心,通过实地走访、法治讲座、现场答疑等方式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曹妃甸区法院海港巡回审判庭联合海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辖区企业代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会,围绕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和实现企业诉讼权益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
曹妃甸区法院通过常态化走访座谈、线上沟通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司法需求,并针对企业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就增强企业法治意识、规范企业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等提出针对性建议,精准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曹妃甸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曹妃甸区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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