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猛)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以法治力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了企业赞誉。
原告某家具公司起诉被告北京某公司,要求其给付货款1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被告表示,原告提供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仅同意支付一半货款。
主办法官王金生考虑到当事双方矛盾较大,且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尚需司法鉴定,当事双方会因此案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同时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虽然打官司,但仍然有调解基础。因此,法官发挥司法能动性,努力通过调解方式来促成双方矛盾解决,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为保证调解工作顺利完成,法官积极回应双方当事人的核心关切,耐心细致释法明理。调解过程中,法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公正公平的态度、过硬的专业能力以及对案件的充分了解和深度解读,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亲切友好气氛中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意见,被告给付原告货款15万余元,且双方还达成了继续合作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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