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2日
第03版:法案

既是电诈受害人又是电诈嫌疑人

邯郸邯山检方对“双重身份人” 作出不起诉决定

新华社发 翟桂溪 作

河北法制报讯 (钟晓钕 马晓)闫某本是电信诈骗被害人,却沦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从统筹法理情有机统一的角度出发,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10月,闫某在一平台上发布自己剪辑并配音的短视频。诈骗分子看到后冒充某传媒公司客服人员,以高薪合作短视频为诱饵,提出闫某需先完成刷单任务方可获得合作机会,并告诉闫某按照指示下载APP,在该APP中充值完成任务,申领的任务金额越大,所需充值金额也越大,相应报酬也越高。闫某正苦于求职无门,遂轻信了诈骗分子的话。开始时,闫某完成任务后的报酬可顺利提现。当其为获取更多报酬,使用网贷20万元充值完任务后,却提现未果。闫某意识到被骗,遂央求该诈骗分子返还其20万元本金。诈骗分子趁机再设圈套,谎称若闫某愿使用自己银行卡帮助转账,一周后则返还其20万元本金。闫某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第三天时其名下银行卡出现被冻结情况,第五天时该诈骗分子失联,闫某才彻底认清被骗事实,遂报警。

经查,闫某名下五张银行卡的支付结算金额未达刑事追诉标准,但其帮助转账所使用的银行卡张数达到五张,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另一追诉标准。面对闫某既是被害人又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邯郸市邯山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一致认为,闫某虽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认罪认罚,其本身又是电信诈骗的被害人,按照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善于”精神要求,为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邯山区检察院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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