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月)一男子尚在驾校学习驾驶,就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滦州市交警大队查获。
8月5日晚,滦州市交警大队响嘡中队执勤民警在团结道平青乐线道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冀B牌照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刚把车窗打开,民警便闻到了浓烈的酒味。在民警询问下,驾驶人秦某某称“喝了两瓶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查询秦某某相关证件时,竟查询不到其驾驶证信息。经民警进一步询问,秦某某交代自己已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驾驶证就快下来了,其自认为能够驾驶机动车,便在酒精的催化下,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兜风”。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秦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