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8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下月起施行

(上接第1版)《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应运而生,标志着衡水市非遗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

《条例》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保护原则。同时,对非遗保护中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职责以及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非遗保护责任进行了规定,构建了多层级多层面多层次的保护工作格局。《条例》规定,根据非遗项目的属性、特点及存续状况,分别实施记忆性保护、抢救性保护、传承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措施,确立区域性整体保护机制,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并确立了数字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其他保护机制。《条例》还对文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通过法律责任设定,进一步强化非遗保护力度,提高保护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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