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丽
近年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以“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对辖区35家涉案企业把脉问诊,使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生产要素得以重新配置,助推辖区5家房地产企业产业升级,促使7家“僵尸企业”从闲置转变为重新流入市场的新能量,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务34.48亿元,补偿安置职工229人,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了社会经济发展。
府院联动,开拓市场主体退出和“救治”新渠道
企业的运行与发展,涉及职工权益保障、企业信用修复以及招商引资等关联事宜,涉案企业此类事项的处置效果直接影响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社会效果。要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除了法院主动作为外,还需由党委政府协同才能妥善解决。丛台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会同住建、税务、行政审批等10余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配合”规范高效运行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尤其是在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方面,在丛台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府院联动完善企业财产协同处置机制,积极打造“三无”企业退出市场主体通道,对职工予以妥善安置,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把脉问诊,共建企业发展“双预警”机制
丛台法院认真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法官与企业家面对面座谈,听取企业有关法律需求,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防控经营风险,为助力破解企业发展困境提供精准司法保障。经过多轮深入企业实地把脉问诊,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的实施意见》的同时,构建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与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建企业发展“双预警机制”,即事前筛查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预警解决协调配合机制,综合研判异常企业的市场价值、现实需求和处置方式,在第一时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精准施策,专业化审判帮助辖区产业升级
近年来,丛台法院秉承“盘活企业、促进企业再生”审判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对6个房地产企业项目进行资源整合,尽最大努力盘活企业,为辖区经济发展探索新途径。同时,不断完善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实现破产审判集中化、专业化,对于经预重整后仍需清算程序的企业,提前介入,明晰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采用简化送达方式、缩短程序时间、压降债权人会议次数,大力推进破产案件网上开庭、电子送达常态化,借助“云上法庭”组织召开破产听证会、债权人会议、视频会议10余次,电子送达法律文书520余次,极大地方便了诉讼主体、提升了审判效率。
执破融合,促使企业信用修复脱困重生
为畅通执行与破产的程序衔接,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或“出清”,丛台法院率先成立执转破合议庭,积极探索构建“执破融合”新机制。通过在破产程序中引入网络查控系统、失信威慑机制和执行司法拍卖机制,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强化“以执助破”。同时,将“执破融合”纳入“平安丛台”建设的大格局中,推动打造关联事宜联动保障“一张网”,协调人社部门综合运用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机制保障职工权益,破产终结后通报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并调整信贷级别,为企业“重生”提供司法保障。2023年以来,丛台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促使12家涉案企业主动履行义务,主动联合区审批局、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帮助企业信用修复4家、退出失信2家。
某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在法官帮其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失信修复后,激动地说:“我因故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可在我找到丛台法院法官说明企业实际经营困境后,法官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优先推行多元解纷进行调解,最终促使我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给予了我们企业一定期限暂缓资金压力,法官帮我们进行了企业信用修复,让企业平安度过了经济困难期,待资金回笼,我一定及时履行义务。”
丛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冯志勇表示,“今后,丛台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企业风险预警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破产审判配套体制机制,推动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