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甘广荃 董磊)农用车、货车都不是载人的工具,但总有人为图方便“捎带脚”,却不知侥幸的后果很严重。日前,唐山市丰南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当天,丰南交警大队外勤三中队民警在邱柳线与景观路东岸交口处开展“双违”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封闭式货车存在违法载人嫌疑,随即示意该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货车核载2人,驾驶室内实载2人,后车厢内实载19人。
民警现场对司乘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驾乘人员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赵某的货车违法载人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后车厢乘客安全转运。
交警提示:货车违法载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货车后车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在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况下,都容易使乘坐人员受伤,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谨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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