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主导性评价指标的引领作用和重大意义,科学把握主导性评价指标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和实绩评价相结合。
会议要求,要围绕主导性指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形成上下一心、同频共振、一体落实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17项主导性评价指标的统领作用,带动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持续向好、全面优化。高度关注主导性评价指标的运行情况,加强日常监测、异常预警和及时提醒。通过数据通报、业务考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和责任,引导全省检察人员用足用好评价指标,“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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