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9月6日讯 (记者 杨相民)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能动司法,今天,磁县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联合下发构建“诉源+执源+访源”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大局。
面对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影响的实际,磁县探索创新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县法院等五部门权责分明、高效联动的“诉源+执源+访源”三源治理工作机制,实现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有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从根本上减少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增量和信访隐患,降低“万人成讼率”,从而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诉源治理方面,针对经当事人同意诉前化解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将材料交到法院立案庭后,立案庭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辖区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由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派送给相关包村干部进行矛盾化解。化解成功的案件,法院依法定程序予以确认。
执源治理方面,法院受理的被执行人为辖区的案件,经查找暂无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案件,当日将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及申请执行内容移送辖区相关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由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对接包村干部协助法院查人找物、提供财产线索。
访源治理方面,法院在审执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信访苗头,当日将相关材料移送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由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对接包村干部协助做好信访隐患排查、信访人情绪疏导、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
磁县县委政法委联合县法院等五部门成立县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三源治理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各乡镇成立三源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实现矛盾纠纷流转、化解的统一管理;各村以“两委”干部为主力,成立三源治理工作小组,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地调处。
他们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参与基层治理难点堵点问题收集起来,在整理分析、精准把握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和实现路径,切实推进“群众诉求难、矛盾解决难、处置满意难”问题解决。
社会面上,该县在县、乡、村构建三级纵向化解网络,按照“简单纠纷村级化解、复杂纠纷乡级化解、跨域纠纷县级联调化解”的分层分级方式,切实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化解于基层。
县级层面以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依托,将收集到的重大、敏感或跨乡镇的矛盾纠纷,科学调配职能单位、属地政府协调化解,同时加强对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推动。
乡级层面由群众工作委员会统筹,汇聚综治网格、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信访接待、心理咨询等多元力量,打造专业、集成、高效的乡级矛盾纠纷化解“综合体”“中转站”。
村级层面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建立三源治理e调解平台,形成覆盖人民群众的家门口服务网络,确保足不出村就能享受法律服务、化解纠纷,筑牢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同乡镇跨村的矛盾纠纷由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协调有关村共同化解。跨乡镇的矛盾纠纷由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有关乡镇、单位共同化解。对群体性纠纷、重大敏感事件,成立工作专班,调动有效资源,全力化解。各乡镇、村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需要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协助化解的,由乡镇群众工作委员会统一对接,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化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