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丽宏
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由拒不配合执行变为主动申请和解。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还清剩余借款本息23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回溯该案件,早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执行人高某及其经营的房地产公司因经营需要,在张某处借款共计300万元。因未及时足额还款,张某于2018年将高某及其经营的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高某及其经营的房地产公司连带偿还张某借款本金28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高某及其经营的房地产公司均未履行判决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强制执行过程中,高某仍不积极履行义务,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每月仅偿还张某2万元,且不配合法院拍卖房产,让其父母居住在法院拟拍卖的房屋中拒不迁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院工作人员奔赴上海、唐山等地,实地调查高某所驾驶的车辆购买情况及价格。经过调查后,青龙法院将被执行人高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犯罪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高某慑于法律的强制力,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和解。经法院调解,申请执行人张某放弃了部分利息后,高某一次性还清剩余借款本息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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