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艳静
近日,任丘市人民法院议论堡法庭妥善办理了一起朋友间因酒后口角引发矛盾纠纷案件。
原告韩某与被告韩某某系朋友关系,同在朋友家喝酒时因话不投机起了争执,被告韩某某先是打了原告韩某一巴掌,继而双方发生了厮打。原告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原告因治疗产生了4000多元费用。经一年时间,此纠纷一直未能得到化解。今年7月,原告韩某一纸诉状将韩某某告上法庭。
议论堡法庭法官赵洁涛受理此案后发现,原被告本是好朋友,虽然因喝酒发生冲突,但是并没有太大矛盾。在充分浏览卷宗以及了解整件事实经过后,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诉前调解。
刚开始,被告在得知自己被起诉后,认为被起诉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十分气愤。法官见状将被告传唤至议论堡法庭,耐心听被告倾诉后,向其解释起诉是维护权益的正当途径,不要因为起诉而存在偏义。被告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明白了法院工作的意义,以及起诉是当事人维护权益的合法途径,渐渐平复了刚到法庭时的激动情绪。被告向法官介绍,他与原告本身就没有特别大的矛盾,那天喝完酒后情绪也比较激动,一言不合才发生了冲突,在此之前他们是很好的哥们儿。被告称会努力改正自己暴躁的脾气,以后遇事沉着冷静,不会再冲动用武力解决问题,希望法官可以帮助他们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见被告态度缓和,法官立刻联系原告进行调解,原告一开始情绪激动拒不调解,称二人“没有和好的必要了,让被告给付赔偿”。随后法官安抚原告激动的情绪,将与被告调解的谈话内容转述给了原告,告诉他被告其实十分珍惜他们的朋友情义,不希望因为此事就绝交。原告了解后也渐渐放下成见,同意与被告调解。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放下了对彼此的成见,互不追究责任,握手言和,并向法官表示了感谢。至此,该起因一时冲动产生的身体权纠纷得到圆满调解处理,不仅维护了原被告之间的友谊,还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纠纷,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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