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瑶
第一次酒驾被罚!第二次酒驾后果更严重!可是现实中总有个别人不长记性,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选择酒后驾驶。近日,高速交警徐水大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民警在京昆高速保定北收费站执勤中,在对一小型汽车司机陈某进行酒精检测时,检测仪发出报警,民警立即将陈某带至违法处理室,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为47mg/100ml。
当事人陈某表示自己并没有饮酒,不认可检测结果。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陈某血样中酒精成分含量为31mg/100ml。在证据面前,陈某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且经过查询,民警发现其于2015年2月由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陈某属于“二次酒驾”。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陈某因“二次酒驾”被处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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