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温仁人民法庭将调解贯穿于办案过程始终,妥善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原告受伤较为严重要求赔偿,但考虑到被告也受伤这一基本情况,法官让原、被告双方提交了相应诊断证明、住院费票据,对双方花费有了基本的了解,随后分别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同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开庭审理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孟文雅 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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