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佟怡汲)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通过“保全+调解”,妥善化解原告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原告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签订混凝土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某工程项目供应混凝土。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约,后经双方核对,被告欠付原告共计102.4万元,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货款15.4万元及逾期利息未付。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
徐水区法院经审查,依法对被告财产设备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很快,被告公司负责人来法院了解情况,表示公司资产冻结不能正常还贷,将影响公司征信。徐水区法院速裁法官释法明理。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希望法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速裁法官迅速行动,多次协调双方沟通,仅用一天时间,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随即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速裁法官第一时间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解除了冻结,推动双方企业矛盾化解,实现共赢,保障了涉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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