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田娣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彬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拿到钱了,我这心也终于踏实了!”9月6日,当事人安某拿到了26万元执行案款后,紧紧握住安国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原告安某受雇于被告胡某,受雇期间安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胡某仅垫付了小部分医药费便失去联系,安某遂诉至安国市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拒不履行,安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后来经过查询确定了胡某名下的车辆,并依法对其进行查封,却无法找到该车,无法处置。申请人也因生活困难,急于拿到执行款,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到底怎样才能找到胡某,成为干警面临的难题。凡是可能跟胡某有联系的人,执行法官一个都不肯放过,后来终于得到一条线索,胡某可能在天津工作。执行法官多次赶赴天津,查询胡某名下房产、公积金等财产线索,均无功而返。后经查询,胡某妻子名下有一套房产,法官当即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查封。有了这个线索,执行法官又顺藤摸瓜,终于确定了胡某现居住地址。为防止胡某离家,9月6日凌晨5时,执行干警早早来到该地址,成功将胡某堵在家中。
面对执行干警突然到访,胡某难以置信。“你这个案子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请你配合法院工作。”胡某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承担的后果,同意随执行干警一道回法院与申请人和解。当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胡某一次性给付安某26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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