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彬)一名营运车辆驾驶人喝酒后抱有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被迁西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9 月11日 14 时 20分许,该大队执勤民警在迁西县尹庄乡高台子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冀B牌照小型营运汽车沿该路由西向东行驶,遂指令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刚一打开车门,民警就闻见该驾驶人身上散发着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尹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尹某某称,中午他喝了点酒,觉得不会碰见执勤民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哪知刚开出没多久,就被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尹某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驾驶证吊销两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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