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5日
第03版:法案

故意撕毁法律文书被处罚

饶阳县法院发出司法惩戒决定书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许志伟)9月6日,饶阳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惩戒决定书,对妨碍人民法庭审理秩序、撕毁民事调查笔录的违法行为人宋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实施后,衡水市首例司惩案件。

9月4日11时,宋某某来到饶阳法院留楚法庭查看案件调查笔录,正当工作人员电话请示法庭负责人是否允许其阅览时,宋某某随手拿起笔录便查看,待工作人员向其索回后发现笔录被撕毁。事件发生后,法庭负责人向该院司法警察大队移送了宋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移送函,经初步核实,符合司惩案件立案条件。办案干警传唤宋某某到大队后,宋某某如实陈述了自己因情绪不稳定故意撕毁调查笔录的事实。

法院认为,宋某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庭秩序,妨碍了审判工作正常进行。为维护法庭秩序,捍卫法律尊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宋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办案法官向宋某某送达司法惩戒决定书后,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罚款决定的法律后果,宋某某当日主动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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